灵璧县残疾人就业和培训实名制统计管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根据省残联《关于开展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状况实名制统计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皖残就业〔2014〕16号)要求,为确保实名制管理工作落实到位,灵璧残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完善措施,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状况实名制统计管理工作取得明显实效。全县录入率87.45%。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建设
县残联成立残疾人就业和培训实名制统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理事长李少华任组长,就业所具体负责,印发《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状况调查统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灵残字〔2012〕26号)。并有实名制登记工作会议纪要。
(二)队伍建设
县残联成立残疾人就业和培训实名制统计管理工作办公室,并明确专人负责,同时明确管理员及残疾人专职委员职责,并进行培训。下发《全县乡镇(开发区)、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助理员职责》。各乡镇建立系统管理员队伍,并有详细清单,上有单位、姓名和联系方式,印发《关于开展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状况实名制统计管理工作的通知》(灵残字〔2013〕22号)。并开展信息采集和录入培训工作。
(三)管理办法和制度
接到省市残联关于开展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实名制统计工作之后,县残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由各乡镇(开发区)残联理事长、专职委员参加的培训会。就业所负责人就如何做好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做了详细的说明和讲解。出台指导性《关于开展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状况实名制统计管理工作的通知》(灵残字〔2013〕22号)。文件明确实名制登记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同时加强考核,实施动态管理。并把实名制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加强管理建立基地通报和年度通报制度。下发《关于建立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状况实名制数据通报制度的通知》(灵残字〔2013〕22号)。加强督导检查,并建立实名制登记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四)系统数据制度
实名制登记管理工作在我县实现了全覆盖,数据录入率达到87.45%,数据信息采集基本到位,填写完整。县残联在开展工作中实施督查、检查。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信息在加快录入中。
(五)经费和设施保障
县残联抽调专人进行负责,配备电脑、打印机,对信息缺失人员及时进行信息采集、填表、录入。
(六)文件档案和信息宣传
县残联对实名制登记采集表进行分乡镇建立,登记管理。各类文件正在整理中。在开展工作中,管理员及时向理事会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加强宣传力度,在省残联网站先后发表稿件7篇宣传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信息采集及培训管理工作。在实施实名制管理工作中,注意加强对系统数据的分析,从中了解和发现问题,掌握残疾人职业培训与就业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努力推动残疾人就业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主要存在信息不完整;个别系统管理员的业务水平不高;部分乡镇系统信息更新不及时等。
三、下一步措施
实行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实名制统计管理,是灵璧县残联在全县范围内规范残疾人就业服务管理、考核乡镇残疾人就业成效的重要举措。加深实名制工作重要性的再认识,继续强化工作,确保2014年9月底如期实现承诺目标。
(一)加强数据质量管理。针对信息不完整、更新不及时的问题,深入开展调查摸底,掌握了解残疾人全面、真实、实时的就业状况,完整、准确、及时地进行录入。
(二)做好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信息的动态录入工作。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信息,县残联将按照系统要求,指定熟悉单位就业服务人员、业务工作、保障金管理等状况的人员,一年录入一次,如有变化,适时更新。
(三)加大对系统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系统管理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直接关系到就业指标数据的质量。县残联将开展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采取举办专项培训、上门指导等方式对各乡镇开展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