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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收省特教中专学校学员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5/5/13  作者:办公室  阅读:   字体【
灵残字〔2015〕28号
 
 
关于招收省特教中专学校学员的通知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残联:
为提高残疾人的素质,提高其社会竞争力、增加其就业能力和机会,更好地拓宽我县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渠道,经县残联与省特教中专学校磋商,2015年省特教中专学校在我县扩大招生范围。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
辅助器具技术及应用、盲人推拿按摩、服装设计与工艺、医疗设备安装及维护、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工艺美术、计算机及应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社会工作。
二、助学措施
1、学费全免:普通中专及五年制高职前三年学费3000元/年,全免;
2、国家助学金:普通中专及五年制高职中专一、二年级学生每年可享受1500元;困难学生可申请交通银行1000元/年助学金;
3、地方生活补助:由县残联每人每年1000元的生活补助;
 4、资助金:对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给予适当资助;
三、食宿费
1、住宿费每人每年600元;
2、伙食费自理。
四、招生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下,12周岁以上;
2、残疾类型:肢体、视力(三、四级),听力、言语(不限);
3、小学以上文化程度。
五、考试、录取
1、报考中专或3+2五年制高职的,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自主招生入学考试。
2、考试、面试、体检合格后办理录取手续。
3、录取通知由学校统一寄发或电话告知。
4、中专、3+2五年制高职入学考试时间:5月24日。
希望各乡镇(经济开发区)残联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确保超额完成任务,此项工作做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按时完成招生任务的单位和个人,每例奖励200元,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联系人:尤凤华 电话:6030141
附件1:特教中专招生任务分配表
附件2: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2015年招生报名登记表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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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